2016年8月23日星期二

可信消息来源

本文旨在为网络社会设定关于【可信消息来源】的基本准则。

术语


再造共和:致力于在中国实现民主共和的匿名组织。

消息来源:发布事实或判断的自然人或组织。

事实:对事物的客观描述。

判断:对事物的主观描述。

过失:指事实或判断被事后证伪,但消息来源发言时心口一致。

故意:指事实或判断被事后证伪,但消息来源发言时心口不一。

信仰


我相信,一个以真实名字发言的自然人或组织,比匿名者更可信。

我相信,对于任何自然人或组织,第一次撒谎总是比较困难的,第二次就容易多了。

准则


第一条:提供可供核实的,全部下列信息的消息来源,被认为是实名的:
  1. 名字
  2. 地址
  3. 网址
  4. 电子邮件
  5. 电话号码
第二条:来自实名消息来源的事实,被认为是可信的,除非被证伪。

第三条:基于可信事实,得到的判断,若无逻辑错误,则被认为是可信的,除非被证伪。

第四条:证伪——若两件“可信事实”同时为真,则必导出逻辑错误,则其一必为假。

第五条:证伪——若两条“可信判断”同时为真,则必导出逻辑错误,则其一必为假。

第六条:证伪——若某“可信事实”与某“可信判断”同时为真,则必导出逻辑错误,则其一必为假。

第七条:事实或判断被证伪,且可证明消息来源于发言时,出于故意,则该消息来源不可信。

第八条:一旦某消息来源被证明不可信,则该消息来源所发布的所有消息均不可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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